详见浙江产权买卖所网站
https://www.zjpse.com/prjs/lease/detail/109172.html
一、标的信息:
信息披露肇始日期 2024-08-22
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-09-04
出租标的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望江东路105号江润大楼
买卖机构 注册、报名、竞价领导请联系 400-696-3939
二、与买卖有关的其他前提
1、履约保障金:25万元。
2、承租方须依照有关司法律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、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及手续,并自行美满有关配套设施,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解决的,出租方协助提供。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相识,并对交易所需的各项审批前提和划定进行充分自核。承租方参加竞租的行为将被以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,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交易开设审批(蕴含地皮规划用处和寂仔结构、设计等成分在内),或后续由于政策变动导致无法持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,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,出租方不合无法履杏注投入成本、装建损失等承担任何大局的赔偿或赔偿责任。
3、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、电、物业治理费由承租方承担,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。
4、出租标的按腾退后近况交付使用,交付时出租方不保障原装建、装璜物的无缺,不掌管原装建的拆除工作。
5、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建的,装建规划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。
6、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,如非原承租人承租,需原承租人腾退后能力签定租赁合同。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为作方面的复杂性,如竞得后30个天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置,超过30个天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置。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天然日内双方仍未签定租赁合同的,项目自动终结,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沉新挂牌。如原承租人承租,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定租赁合同,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天然日内双方仍未签定租赁合同的,项目自动终结,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沉新挂牌。
7、承租方竞得后不得调换签约人,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、分租、调换使用或抵押。
8、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有关信息及“租金价值”条款等手填条款表,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批改。
9、其他未尽事宜,在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中明确。